Feb 17, 2020

神給我的禮物

今年一月份回台灣時,Tracy和我跟我國小同學聚餐。有一位未婚的同學問在場已婚的人:「你們為什麼要結婚?」這位未婚的同學有女朋友,但他們不要想有小孩,所以覺得沒有必要結婚。一位已婚的同學開玩笑的回了一句:「人生成就解鎖。」當時,我想了很久,但不知道要怎麼回我的同學。難道婚姻只是為了生孩子和解鎖人生成就嗎?因為做過婚姻輔導和聽很多有關婚姻的講道,我知道標準的主日學答案是什麼。一,『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世記2:18) 神,我們的創造者,知道我們一個人容易覺得孤獨,所以需要一個配偶。婚姻是出於神的愛。神希望我們通過完美的婚姻也享受到那種三位一體的合一。「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記2:24) 通過婚姻我們可以學到如何去愛另外一個人,學會捨己。二,婚姻是我們在神面前立的神聖的約。聽了第一個回答,那位同學可能會說:「我跟我女朋友都很愛對方。沒有必要用一張紙或一個約來證明我的愛。」那位未婚的同學所知道的「愛」是個自私的愛,並不是真正的愛,不是從神來的愛。對他們來說,「愛」只是一種滿足自己的需求的東西。他們不想結婚,不想立約,因為他們覺得自己的「自由」比「愛」更重要。他們不想結婚,因為他們不想限制自己的自由,想要給自己留一條出路。他們把自己的自由看的比對方還要重要。結婚,在神面前立約,是為了表示我們的配偶比我們自己和我們的自由重要。
    雖然知道應該怎麼輔導那位同學,但我當時沒有想輔導那位同學,覺得我自己沒有辦法輔導那位同學,因為我發現我跟那位同學犯了同樣的錯誤,不明白神在我們婚姻中的心意,導致當時我跟Tracy的關係和我跟神的關係並不是很好。我跟Tracy的歷史很特殊;若不是神的恩典,我們絕對不會還在一起。我跟Tracy是9年前在伯克利的學生團契認識的。已經結婚三年了,但是我們除了一開始談戀愛的六個月,我們一直都是分兩地。開始談戀愛一個學期後,我畢業了,去賓州讀博。我畢業一年後,Tracy從Berkeley畢業,去了離賓州三個小時的俄亥俄州讀醫學院。感謝神,雖然沒在同一個地方,我們還是維持了我們的關係。在一起六年後,當Tracy要從醫學院畢業的時候,我們開始討論要不要結婚。我當時並不是很想結婚,因為Tracy畢業後要去USC做住院醫師,而我不知道能不能在LA找到博士後的職位,所以就算結婚了我們很有可能還是要分兩地。我當時希望晚點再結婚,當我們可以住在一起的時候再結婚。但是,當時Tracy覺得非常沒有安全感,害怕距離帶來兩個人關係的不確定性;因此她覺得如果我們當下不能下定決心結婚的話,就只能選擇分開。另外一方面,當時我媽媽身體不好,肺癌末期,家人也很希望我能盡快結婚。經過多次吵架和討論,我們兩的妥協就是我們結婚,但Tracy住院醫師結束後,她會在我在的地方找工作。雖然Tracy住院醫師後很想繼續接受專科培訓,但她只會申請在我在的地方做專科培訓。如果按照當時的妥協,就算我沒辦法在LA找到博士後的職位,我們頂多只有三年不會住在一起。快轉三年,雖然我在伯克利做博士後,Tracy住院醫師結束後結果卻申請到UCSD做專科培訓,我只能辭去伯克利的工作為了能和她搬到一起。然而,神並沒有像我所想地那樣為我在UCSD預備一份工作。我最後來到UCLA做博後,所以我們還是要繼續分兩地。由於這和我們當時結婚時所講的妥協不一樣,這件事導致我對Tracy產生了信任危機,而且也開始跟神抱怨。當時,我會跟神抱怨說為什麼讓我和Tracy結婚,為什麼要讓我媽媽生病,讓我覺得我當下必須馬上跟Tracy結婚不可。因為種種因素,我們結婚前沒有做婚姻輔導,是結婚後才做婚姻輔導。而當我們把我們目前婚姻的困境帶到師母面前,尋求她的輔導時,師母也說出她的顧慮。師母提到要是婚前知道我們當時的情況,會勸我們先不急著結婚。聽到師母這樣說對我是個很大的打擊。為什麼神當下沒有通過師母阻止我們結婚?我們經過了很多掙扎,這個過程很辛苦。但是,神並沒有放棄我。他讓我在這個過程中學會了許多屬靈的功課。感謝神耐心的帶領和聖靈的指導,我發現這一切都是我的罪所引起的,也感謝神通過這件事讓我認識到我自己的罪而且讓我跟祂的關係更好。通過這件事,神讓我看到了我的驕傲和自我中心,也看到了原来我對神的信心還是不足。   
神真的很愛我。我剛來到CBCWLA就聽到陳愛光牧師用民數記11-12講「信心帶來的滿足」。陳牧師提醒我們要相信神的供應,相信神的能力,和相信神的主權,而也要認定神的恩典夠用。雖然我口口聲聲的說我相信神的能力和愛,但回頭看我的行為和我的決定,再次提醒我我對神的信心還是不足。一個對神沒信心的人會向神抱怨,覺得神欠我,给我的不是最好的。一個對神有信心的人會知道:神知道我是個很糾結的人,也是個很愛我爸媽的人。如果不是因為我媽媽生病,我不會這麼果斷的的決定要結婚。(也很感謝神醫醫治我媽,給我更多機會給她傳福音。)神也知道我在這個關係裡犯了很多錯,不配跟Tracy結婚,但神的慈愛幫我開了一條路,讓我跟Tracy能夠回到我們認識的教會結婚,神必有祂的美意。如果你不認識這位神,你可能會覺得這只是正面思想。我只是在自欺欺人,幫神說話。但我知道「惟獨祂是我的磐石,我的拯救; 祂是我的高臺,我必不動搖。 我的拯救、我的榮耀都在乎神; 我力量的磐石、我的避難所都在乎神。」(詩篇 62:6-7)我對神的信心不是迷信,不是正面思想。一,羅馬書8:28說:「'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而且我們知道神是信實的。二,約翰福音3:16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 ,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神已經把祂的獨生子賜給我,把最好的禮物給我,難道神會故意刁難我,拒絕給我對我好的東西?我可以相信神的安排,因為從耶穌為我所做的一切,我知道神愛我。求神憐憫我的軟弱,加強我的信心。
    經過這件事,我也看到我還是個以自我為中心的人,我還沒有把我的全部獻給Tracy和神。雖然我跟Tracy已經結婚了,但我的心態跟那位沒有未婚的同學是一樣的。我願意愛Tracy,照顧Tracy,給Tracy幾乎我的所有,但我不願意放棄我的事業。當我的婚姻沒有影響到我的事業時,我很開心;但當我的婚姻影響了我的事業,我就開始反抗。受到我爸爸的影響,小學三年級時,當我發現近視的人沒辦法當太空人時,我就下定決心要當化學教授。大學教授跟其他工作有點不太一樣,你沒辦法預測或決定你想要在哪裡工作,通常都是哪裡有空缺你就去哪裡。所以當我的婚姻逼我必須到南加州找工作時,我覺得我的事業受到威脅,我就開始覺得沒有安全感。我忘了我有一個靠山,我忘了我跟其他想當大學教授的人不一樣。如果神想要我當教授,如果神覺得我當教授是和祂心意的,他會幫我開路,我不需要用我自己的方法去走這條路,我可以相信我的牧羊人的帶領。透過這件事,神讓我看到我的事業是我的偶像,讓我看到我對神還是有保留。回想過去,我在之前的教會參與多樣服事,但是我沒有申請成為那個教會的會友,因為我知道我很有可能會搬到其他地方。雖然我很喜歡那個教會的弟兄姊妹也很喜歡跟那教會的弟兄姊妹們一起同工,但我不願意委身於那個教會,因為我怕若我定居在灣區,我有可能沒有辦法完成我當教授的夢想。服事神也慢慢的成為了一種我拿來跟神作交換的東西。我心裡會想:「神,看我有多麼忠心的在服侍你,你就幫我完成我想要當教授的夢吧。」我的事業變成了我生命的中心,神變成了幫助我達成我的夢想的工具。神,求你憐憫我自私的心。憐憫我沒有把我自己完全的獻上當作活祭,憐憫我沒有把你放在我生命的中心。
    如詩篇32:3-5所寫:「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過去幾個月當我不願意跟神認罪時,我失去了從神而來的平安和快樂。但感謝神,當我願意跟神認罪,願意轉回向神,神就赦免了我的罪惡,讓我再次能到回到祂的懷裡,享受從他而來的平安和快樂,也讓我學到了很多功課。神透過這件事讓我知道我對祂的信心還是不足,而且我的心中還是有偶像需要打碎。如同George Whitefield在他的講道Method of Grace裡所說:「Before you can speak peace in your heart, you must not only be made sick of your original and actual sin, but you must be made sick of your righteousness, of all your duties and performances. There must be a deep conviction before you can be brought out of your self-righteousness; it is the last idol taken out of our heart.」求神繼續帶領我,教導我,讓我看到我自己的self-righteousness和我心中的偶像。如果那位未婚的同學再次問我為什麼我要結婚,我會跟他說:「因為Tracy是愛我的神給我的禮物,所以我要好好的珍惜她,並且要把我的一切都給她。」

- Er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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